每逢夏秋季
特别是入学后一两周
校园内学生聚集
往往是“红眼病”流行的高发季
近日,全国各地
感染红眼病的人数增多
有的一家人都感染
昨日(9月18日)
广东疾控发布重要提醒:
一个学生感染
全班都有可能中招
学校、幼托机构和工厂企业等
人群聚集的地方易发生聚集性传染
注意做好预防
以接触感染为主
人群普遍易感
红眼病(医学名称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属于丙类传染病。是一种传染性极强、传播速度快的急性病毒性眼病,主要由肠道病毒70型(EV-70)或柯萨奇病毒A24型病毒变异株(CV-A24v)引起,腺病毒也可引起。
红眼病多发于夏秋季,人群普遍易感,各年龄组均可感染发病。急性患者是主要传染源,以下几种途径也可能会导致感染:
◎ 直接接触病人眼睛或上呼吸道的分泌物。
◎ 与患者握手等身体上的接触。
◎ 接触患者的生活用具(如毛巾、穿过的衣服、脸盆等),患者摸过的东西(如门把手、公共汽车扶手等)。
◎ 接触被污染的水(如池塘水、游泳池水等)。
◎ 接触患者用过的眼药水等物品。
红眼病起病急,刺激症状重,主要症状包括眼内有异物刺激感、眼红、眼部刺痛、畏光、眼部分泌物增多。发病开始时多为单眼,很快传染到另一眼,发病两周内传染性最强。
并不是所有“眼红”
都是红眼病
需要提醒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眼红”都是红眼病,球结膜下出血、过敏、用眼过度都可能引起眼红。
“红眼病”除了眼睛发红外,还会伴有眼睛发热、又痛又痒,眼皮里好像进了沙子似的不舒适;初起时可伴有流泪、有异物感和灼热感,眼睛结膜充血;随着病情进展会出现黏液性或脓性分泌物,分泌物多到常使上下睫毛粘在一起,早晨起床睁眼困难。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黄仲委教授提醒,如果发现眼睛红,有条件的市民最好去医院请眼科医生帮忙诊断。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排除急性虹膜睫状体炎、急性青光眼等,这两种是致盲性眼病,以免自行当作红眼病治疗而导致病情贻误。
与红眼病人对视不会被传染
黄仲委介绍,“红眼病”是接触性传染病,接触患者使用过的毛巾、枕巾往往容易被传染上“红眼病”,甚至使用患者用过的受污染的眼药水也会被传染上。但是,民间所谓的“两人双目对视就可以传染”是谬传。
另外在红眼病高发期要注意个人卫生,接触各类公共物品后要洗手,去有规范消毒的游泳场所游泳后及时淋浴,并用流动的水冲洗眼睛。
黄仲委建议,在红眼病流行期间,患者和未病者最好不吃热毒或煎炸油腻的食物以及高蛋白的虾蟹海鲜,多吃清淡食品多喝水,保持大便通畅。
症状轻者冲洗眼睛
滴眼药水一周可痊愈
一旦感染了红眼病,也不要害怕,红眼病为自限性疾病,自然病程一般为7~10天,预后良好。
黄仲委建议,症状较轻的红眼病患者只要冲洗眼睛、频频滴眼药水,只要不侵犯角膜,多数人一周左右就能基本痊愈;
症状较重者除了多滴眼药水,最好配合口服疏风清热、去湿解毒凉血的中药,使病情能更快得到控制。所滴眼水早期可选用鱼腥草眼水、阿昔洛韦眼水等,如果分泌物增多可以加滴左氧氟沙星眼水等。
另外,红眼病患者不宜使用眼药膏,眼药膏会造成分泌物排泄不畅;不要擅自用纱布等将眼封包,因为遮盖后不仅分泌物会排泄不畅,反而增加眼部的温度、湿度,利于细菌或病毒繁殖,加重病情。
最后,黄仲委教授特别提醒,佩戴隐形眼镜者一旦眼睛发红,并有明显异物感显示急性炎症时,应暂停佩戴至眼病彻底痊愈。
广东疾控提醒:
预防红眼病做好“5+3+4”
▍校园防病“5招”
1.加强学生健康管理
- 学校、幼托机构应开展晨(午)检制度,晨检中发现有异样状况或疑似病例者应暂停入园或入校。
- 培养学生养成勤洗手、不共用生活用品、不揉眼等良好的爱眼卫生习惯。
2.加强职工健康管理
对职工要开展健康监测,如员工出现相关症状,需尽快调离工作岗位,居家治疗休息。
3.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定期对学习生活环境内的公共物品进行清洁和消毒,对于不适宜用消毒剂消毒的物品可在阳光下暴晒。
4.规范处置病例
- 在校期间如出现相关症状时,应立即报告校医,并暂停集体活动和他人接触,如症状较重时应及时就医,并遵医嘱用药及休息。
- 经确诊为“红眼病”的患者,隔离管理期为发病7天后,以症状消失为解除隔离的判定条件。
5.理性应对聚集性疫情
- 报告病例:学校或托幼机构如果发生聚集性疫情,应及时上报辖区疾控中心,按要求开展疫情处置。
- 做好清洁:保持教室和宿舍良好通风,加强清扫和消毒工作,每日用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特别是要做好校内公共场所、公用物品、校车等物品的消毒工作。
▍家庭防病“3招”
1.勤通风
居室应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2.勤清洁
定期对孩子的餐具、衣物、玩具等物品进行清洁消毒,做好家里卫生清洁工作。
3.注意隔离
若家中有人感染红眼病,应做好隔离措施,防止家庭内传播。
▍个人防病“4招”
1.勤洗手
养成勤洗手、勤剪指甲的好习惯,饭前便后、外出回家后要用流动清水及洗手液或肥皂洗手;避免用手揉擦眼睛。
2.不共用
不与家人共用毛巾、脸盆、枕头、眼药水、眼镜等物品,个人物品单独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常清洗
经常清洗、更换枕套、床单和毛巾等生活用品。
4.不接触
如眼睛出现不适症状,不要前往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场所,避免与家人直接接触。
尹蓁 责编 | 张秀丽
通讯员 | 刘庆钧
部分来源 | 广东疾控
广东卫生在线全媒体团队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