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晚,广州发布关于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7月9日凌晨,广州天河区、海珠区、荔湾区、越秀区发布疫情紧急通告。
天河区发现1名阳性
广州市天河凌晨通告称,7月8日,天河区在密切接触者排查中发现1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天河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了区域管控、流调排查、隔离转运、核酸筛查、场所消杀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病例,女,67岁,居住在天河区华翰大厦,为海珠区报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该病例于6月20日至7月5日与海珠区病例结伴自驾到外地市旅游,7月5日晚返穗。现已闭环转运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隔离治疗,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此外,7月8日晚,天河区发布关于7月9日开展全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称,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市部署安排,我区定于2022年7月9日9时至21时开展全区户籍人口、外来人员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海珠区发现3名阳性
7月9日凌晨,广州海珠区发布通告称,7月8日,海珠区在常态化核酸筛查中发现3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海珠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了区域管控、流调排查、隔离转运、核酸筛查、场所消杀等工作,指示病例为7月5日从外地市返穗人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病例1,女,56岁,居住在海珠区富力顺意花园小区。现已闭环转运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隔离治疗,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病例2,男,62岁,居住在海珠区富力顺意花园小区。现已闭环转运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隔离治疗,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3,女,72岁,居住在海珠区富力顺意花园小区。系病例1同楼宇人员。现已闭环转运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隔离治疗,诊断为新冠肺炎阳性检测(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1、病例2为夫妻,于6月20日至7月5日自驾到外地市旅游,于7月5日晚返穗,返穗后经核酸检测后被确诊。病例3为病例1、2的密切接触者。
此前,海珠区还发布关于开展全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称,根据最新疫情防控形势和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定于2022年7月9日上午9时起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如不按规定参加此次核酸检测造成相应后果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荔湾区发现2名阳性
7月9日凌晨,广州荔湾区发布通告称,7月8日,荔湾区在密切接触者排查中发现2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荔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了区域管控、流调排查、隔离转运、核酸筛查、场所消杀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病例1,女,64岁,居住在荔湾区邦华星际小区。现已闭环转运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隔离治疗,诊断为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2,男,70岁,居住在荔湾区邦华星际小区,与病例1为夫妻。现已闭环转运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隔离治疗,诊断为确诊病例(普通型)。
病例1、病例2为夫妻关系,6月20日至7月5日与海珠区病例结伴自驾到外地市旅游,7月5日晚返穗。
荔湾区还发布通告称,因疫情防控需要,我区将于2022年7月9日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对象:荔湾区域内所有居民,含外来人员(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另行安排)。
二、检测地点:见附件。
三、检测时间:2022年7月9日上午9时开始,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此外,7月9日凌晨,广州越秀区也发布通知称,我区定于2022年7月9日上午9:00起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广州发布关于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7月8日晚,广州发布通知称,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切实维护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变化、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特点,现就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强化入境人员管理。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入境人员集中隔离期满“人、物、环境”采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点对点转入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满3天且采样检测为阴性后,转入常态化工作和生活。
二、加强疫情发生地区来(返)穗人员健康管理。7天内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级市旅居史人员来穗后3天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对近7天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近7天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即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未获得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前,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不适及时就医。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三、做好居家健康管理。市民接受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天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不返岗、不返校,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定点医院就诊。
四、强化个人防护和旅居史报告。请市民继续做好个人日常卫生防护,规范佩戴符合标准的口罩,继续维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生活习惯。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测温、扫(亮)码查验等相关防控要求。从外省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来(返)穗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中、高风险地区(含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的来(返)穗人员,在抵穗前主动在“穗康”或者“粤康”小程序上如实填报来(返)穗相关的行程和健康信息,并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完成健康管理。如与目前国内已经报告本土阳性感染者的公布行程有交集、重合的,或近期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所在区(县)旅居史的,须于12小时内主动向社区(村)或小区、单位、酒店宾馆报告,配合各项健康管理措施。
五、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六、加强交通出行防控。搭乘地铁、公交车的市民须测温、亮码、戴口罩,在白云机场、各铁路站场(广州站、广州东站、广州南站、广州北站、庆盛站、新塘南站等)搭乘出租车、网约车的乘客须亮码并佩戴口罩。非“绿码”人员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广州发布、广州荔湾发布、广州海珠发布、广州天河发布、广州越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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